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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虚构小说”名正言顺吗?

1999-02-0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陆梅 徐春萍

近来,文坛出现了一批名为“非虚构小说”的作品,如老鬼、刘心武的长篇《血与铁》、《树与林同在》等。有人表示疑惑:虚构是小说区别于其它文体的主要特征,“非虚构小说”的提法是否自相矛盾呢?

名出有因

刘心武说,《树与林同在》的主人公任众及其他人物如成方圆、冯牧、遇罗克一家等等都实有其人,之所以不称之为报告文学,是因为对主人公人性及情感的描绘有想象和虚构的成分,用了小说的笔法。就像当初《5.19长镜头》《公共汽车咏叹调》等被冠以“纪实小说”和“新新闻小说”一样,是为了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新闻报道和报告文学。

确有需要

作家们认为,“非虚构小说”这一文体的出现是读者的需要。读者希望文学作品能关注现实、真实地反映他们的心声,并能对人性和生存状态作出深刻的揭示。生活中的许多真实故事往往比小说更为精彩、深刻。作家张平说,“非虚构小说”这一文体也是作家自我保护的需要。

并非发明

《中国作家》杂志副主编杨匡满说,国外已有类似的非虚构作品,所谓“非虚构小说”就是主要人物和事件是真实的,但某些心理的描写和不影响人物基本态度与事实的细节可以虚构,这样会更加突出文学真实的力量。

微词难免

文艺理论界人士钱谷融认为,这一名称从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讲意义较为模糊。刘金认为:小说就是小说,报告文学就是报告文学,两者不能混淆。非虚构的作品可以叫它报告文学、新闻实录、传记文学等等,何必要叫它小说呢?

也有人认为,名称是名称,作品是作品,不能因为名称问题而否定这类深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与文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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